发布时间:2012-06-21 12:18:17
2012年4月2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传来喜讯,福建东方食品集团“含羞草”商标通过中国驰名商标认定。
近年来,由于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导致食品行业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道路曲折不堪,困难重重。多年来,含羞草以优质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市场网络布局,赢得了越来越多消费者的信赖,现如今销售网络遍布全国各地,在蜜饯、糖果、坚果和干食用菌方面取得骄人业绩。先后在福建、浙江、江苏、河北、河南等地发现假冒、仿冒公司产品的现象,使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公司形象受到影响。为此,公司每年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打假。为了消费者的利益不受损失,同时保护含羞草公司优秀的品牌,公司于2011年上半年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提交了《关于认定“含羞草”商标为驰名商标的请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领导经过严格的审查研究后认为,公司各项审查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于2012年4月通过了审查。
“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不仅给了东方食品集团鼓励,更坚定了公司做休闲食品行业领导者的决心。公司将不负众望,继续秉承“诚实、责任、效益、创新”的企业精神,加大科研投入,争取开发出更多消费者喜欢的产品,来回报消费者对公司的厚爱。
路漫漫其修远兮,东方食品集团未来的发展道路还很长——食品安全重任在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