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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3-11 14:57:12
食品标签是指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有全面、严格的规定。本篇将结合案例对该标准部分规定进行图文解读,希望对食品生产企业在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注方面给出一定指导。
标准条款:3.7 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
标准条款:3.8 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书写正确,易于辩认。
“规范的汉字”指《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不包括繁体字。食品标签可以在使用规范汉字的同时,使用相对应的繁体字。
下图的食品名称出现了繁体字,但没有对应的规范汉字,所以不符合本条款规定。\
关于“复合配料”
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
关于食品添加剂的标注要求
应当标示其在GB 2760 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
对“配料的定量标示”的要求
“产品标准号”的标注要求
在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不包括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产品所执行的标准代号和顺序号。
执行标准可以是:
其他强制标识内容
标示内容的豁免
推荐标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