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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05 16:45:05
3月30日,东莞市食品药监局发布《东莞市食品生产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目录),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等31类食品列入了食品小作坊“负面清单”。
目前,这份目录正在征求意见中,市民在2016年4月26日前可向食药监局提出意见反馈。
小作坊不具备安全保障
多数食品被列入目录主要是因为行业标准高,小作坊不具备基本安全保障,生产设施、设备简陋、落后,生产工艺流程缺乏规范,生产过程可控性差,小作坊普遍没有配备基本的检验设备,不具备自检能力,无法开展原料进厂、产品出厂检验等工作,是高风险产品。比如食用油,可能存在地沟油以及致病菌超标等情况,而碳酸饮料、冰淇淋等食品则是因为生产、存储门槛高,一般小作坊难以控制质量。
此外,如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则是因为已经列入省的小作坊禁止目录,从而被直接打入了“黑名单”。
部分传统食品放宽准入条件
虽然比起其他地市出台的禁止目录,东莞显得更为严格。不过,在东莞传统特色食品以及消费量比较大的食品,东莞则适当放宽了准入条件,目录上也特别标注了一些具有东莞特色的食品种类依然允许这些小作坊生产加工,如濑粉、腊肠等。而腌酱菜、天然晒干的鱼干等由于工艺比较简单,市民有传统消费习惯,也可以生产。
此外,虽然发酵性豆制品和其他类豆制品对生产环境、生产过程控制要求很高,但食药监局并未禁止豆腐(含油炸豆腐)、腐竹在小作坊生产,市食药监局称,这是因为市民对豆腐、腐竹等有较大的消费需求。
食品生产小作坊负面清单
禁止生产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方便食品 、饼 干 、冷 冻 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等
允许生产
腌腊肉、腊肠、烧鹅,濑粉、传统手工面条、河粉、腌酱菜、天然晒鱼干、豆腐(含油炸豆腐)、腐竹等传统特色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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