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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来源:网易新闻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3-13 16:39:05
新快报讯 记者庞倩影报道 国家卫计委(原卫生部)2002年公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既是药品又是食品的物品有87种,此类药食同源食品能够防治疾病。但国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却规定:食品不应标注或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这对药食同源食品功效的大众认知是非常不利的。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青海省农林科学院院长王舰提交了一份《关于立法准许87种“药食同源”食品功效宣传的提案》,建议立法准许87种药食同源食品进行功效宣传。青海省已把87种药食同源物品之一的枸杞作为未来经济发展的一个支柱产业,大力发展有机枸杞种植。青海枸杞因营养价值和医用价值很高,近几年已占全国有机枸杞出口的90%以上。以青海大漠红枸杞有限公司为例,其自主研发的100%枸杞汁,填补了枸杞产业深加工的空白,有补肾功效。王舰在提案中透露,药食同源的枸杞不能宣传功效,对青海枸杞产业经济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现行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随着食品市场的不断深化发展已经表现出很强的不适应性。”王舰认为,一味照搬西药审查机制,这早已成为阻碍我国中医药文化发展的瓶颈。他建议,立法部门应出台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对于市场上出现的以“药食同源”为幌子的假冒伪劣食品给予坚决查处,严格规范药食同源食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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